夷堅志校例

《夷堅志》——洪邁

夷堅志校例〔涵芬樓本〕

甲乙丙丁四志,據嚴元照影宋手寫本。支志甲乙丙丁戊庚癸,三志己辛壬,均據黄丕烈校定舊寫本。所補廿五卷,則以葉祖榮分類本爲之主,而輔以明鈔本。至再補一卷,則雜取諸書,均於條下註明從出。

篇中校注,引嚴元照所校者曰「嚴校」,黄丕烈所校者曰「黄校」,其未知爲何人所校者則曰「原校」。嚴黄兩氏均校勘專家,下筆審慎,凡所校訂,悉數采列。

校時參用各本,其爲葉祖榮所編者曰「葉本」,陸心源所刊者曰「陸本」,吕胤昌、周傳信所刊者曰「吕本」、「周本」,其援引他書者則載其本書之名。

原據諸本錯簡闕文,他本有可補正者,咸加甄録,並就本文記明起訖及若干字數。其文字異同而義涉兩可或較勝者,則取註於原文之下。惟葉本訛字頗多,明鈔本亦所不免,間從他本改訂。原文有不甚可解者,或審爲脱誤者,均以所疑附註於下,未必有當,聊備參考而已。

排比工竣覆校時,見有與前條同例爲初校所未及者,别撰校勘記,附於卷末。亦有原本無譌而爲手民所誤者,不及一一更正,並附刊誤表於後,閲者諒之。

全書卷帙既繁,校閲數年,時有作輟,前後歧誤,知必不免,學識淺陋,愆謬尤多,倘蒙指正,幸甚感甚。

本章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