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冶朱世傑 楊恭懿 王恂 郭守敬 齊履謙
李冶,字仁卿,真定藁城人。本名治,後改今名。登金進士第,辟知鈞州事。大兵入鈞州,冶北渡河,僑寓忻、崞諸州。世祖在潛邸,聞其賢,遣使召之,且曰:「素聞仁卿學優才贍,潛德不耀,久欲一見,其勿辭。」既至,問:「亡金居官者孰賢?」對曰:「險夷一節,惟完顔仲德。」又問:「合達及布哈何如?」對曰:「二人短於將略,任之不疑,此金所以亡也。」又問魏徵、曹彬,對曰:「讜言忠論,唐之諍臣,徵爲第一。彬伐江南,不妄殺一人,擬之方叔、召虎可也。」又問:「今有如魏徵者乎?」對曰:「近世側媚成風,欲求魏徵之賢,實難其人。」又問人才賢否,對曰:「天下未嘗無才,求則得之,舍則失之。如魏璠、王鶚、李獻卿、藺光庭、趙復、郝經、王約等,皆有用之才,又皆王所聘者,舉而用之,何所不可!然四海之大,豈止此數子?誠能旁求於外,則人才彙進矣。」世祖嘉納之。
中統元年,復聘之,欲處以清要,以老病,懇乞還山。至元二年,召爲翰林學士[一]、知制誥同修國史。就職朞月,復以老病辭。
冶精於算法,著《測圓海鏡》十二卷。其自序曰:
數本難窮,吾欲以力强窮之,不惟不能得其凡,而吾之力且憊矣。然則數果不可窮耶?既已名之數矣,則又何爲而不可窮乎?故謂數爲難窮,斯可;謂爲不可窮,斯不可。何則?彼冥冥之中,固有昭昭者存。夫昭昭者,其自然之數也。非自然之數,其自然之理也。推自然之理,以明自然之數,則雖遠而乾端坤倪,幽而神情鬼狀,未有不合者矣。予自幼喜算數,恒病考圓之術乖於自然,如古率、徽率、密率之不同,截弧、截矢、截背之互見,内外諸角,析剖支條,莫不各自名家。及反覆研究,而卒無以當吾心者。老大以來,得洞淵之術,日夕玩繹,而鄉之病我者始爆然落手而無遺。客有從余求其説者,於是又爲衍之,遂累一百七十問。既成編,客復目之爲《測圓海鏡》。昔半山老人集唐百家詩選,自謂廢目力於此,良可惜。明道以謝上蔡記誦爲玩物喪志,况九九之賤技乎?耆好酸鹹,平生每自戒約,竟莫能已,吾亦不知其然而然也。故嘗爲之解曰:由技兼乎事者言之,夷之禮,夔之樂,亦不免爲一技;由技進乎道者言之,石之斤,扁之輪,非聖人之所與者乎?覽吾之書,其憫我者當以百數,笑我者當以千數。乃吾之所得,則自得焉耳,寧復計人憫笑哉?
又著《益古演段》三卷,以發揮天元如積之術,與《測圓海鏡》相表裏。冶病且革,語其子克修曰:「吾平生著述可盡燔,獨《測圓海鏡》雖小術,吾嘗精思致力,後世必有知者,庶可布廣垂永乎!」卒,年八十有八,諡文正。冶之立天元術,在算學中爲最精。
同時有朱世傑,充類盡義,演爲四元,與冶並稱絶學。世傑,字漢卿,寓大都,不知何許人。著《四元玉鑑》三卷,凡二百八十問,列開方演段諸圖凡四:一曰「今古開方會用之圖」;二曰「四元自乘演段之圖」;三曰「五和自乘演段之圖」;四曰「五較自乘演段之圖」。謂「算學精妙,無過演段,前明五和,後辯五較,自知優劣也」。次則假令四問。其立天元曰「一氣混元」,天地二元曰「兩儀象元」,天地人三元曰「三才運元」,天地人物四元曰「四象會元」。法以元氣居中,立天元一於下,地元一於左,人元一於右,物元一於上。乘除往來,用假象真,以虚問實,錯綜正負,分成四式,必以寄之剔之,餘籌易位而和會,以成開方之式焉。
又撰《算學啟蒙》三卷,自乘除加減以至天元如積,總二十門,較《四元玉鑑》爲便於初學。世傑書之茭艸形段,如象招數、果垛疊藏諸術,與郭守敬授時草平立定三差,所謂垛積招差者相通。故祖頤序世傑之書,謂與授時術相爲表裏焉。
楊恭懿,字元甫,奉元高陵人。父天德,金興定進士,以安化令兼録事及州判官。金章宗南郊,太常卿孫通祥授幣而立,御史將劾其不恭。從天德問之,曰:「授坐,不立。」御史慙而止,由是知名。
恭懿博學强記,通《易》、《禮》、《春秋》三經。年二十四,始得朱子《集注》、《章句》及《太極圖説》、《小學》、《近思録》諸書,歎曰:「人倫日用之常,天道性命之妙,皆萃於此書矣!」許衡至陝西,恭懿敬事之,所造益深。丁父憂,水漿不入口者五日,杖而後起,斥浮屠法不用。衡會葬歸,謂門人曰:「楊君居喪盡禮,其功可當於肇修人紀也。」御史王惲薦其賢。
至元七年,與許衡俱被召。恭懿辭。衡拜中書左丞,與丞相安童共事,日譽恭懿賢,安童以聞。十年,帝遣協律郎申敬召之,以疾辭。十一年,裕宗教下中書,使如漢聘四皓者以聘恭懿。安童遣郎中張元智致裕宗命,恭懿始至京師。帝遣國王和童勞之,召見,詢其先世及師承本末甚悉。恭懿退而嘔血,帝復賜醫藥。侍講學士徒單公履請設科取士,詔與恭懿議之。恭懿言:「明詔有云:『士不治經學、孔孟之道,日爲詩賦空文』,此言誠萬世治安之本。今欲取士,宜敕有司舉有行檢、通經史之士,使無投牒自薦,試以《五經》、《四書》大小義、史論、時務策。夫既從事實學,則士風純,民俗厚,國家得識治之才矣。」奏入,帝善之。安童咨世務於恭懿,倚以自助,會其北征,恭懿遂乞病歸。
十三年,詔修曆法。或薦恭懿嘗推曆,終一甲子,得日月薄食者七十有奇。十六年,召恭懿撰《曆議》。十七年,《授時曆》成,恭懿與許衡等上之。是日,諸臣方跪讀奏,帝命衡與恭懿起,曰:「卿二老,毋自勞也。」授集賢學士,兼太史院事。明年,復告歸。
二十年,召爲太子賓客。二十二年,召爲昭文館大學士,領太史院事。二十九年,召議中書省事。皆不行。三十一年卒,年七十,諡文康。
恭懿疾革,門人問之,忽太息曰:「有是哉?國衰矣!」聞者亂以他言。後成宗登極,詔下,則世祖果以是日崩,人以爲至誠所格云。子宙,蒲城令。
王恂,字敬甫,中山唐縣人。父良,金末爲中山府掾。時民遭寇亂,多以詿誤繫獄,良前後所活數百人。已而棄去吏業,潛心伊洛之學,及天文、律曆,無不精究。年九十二卒。
恂性穎悟,生三歲,家人示以書,輒識風、丁二字。母劉氏,授以《千字文》,再過目即成誦。六歲就學,十三學九數,盡通其法。太保劉秉忠北上,過中山,見而奇之。及南還,從秉忠學於易州之紫金山。
秉忠薦之世祖,召見於六盤山,命輔導裕宗,爲太子伴讀。中統二年,擢太子贊善,時年二十八。三年,裕宗封燕王,守中書令,兼判樞密院事,敕兩府大臣,凡有咨廪,必令王恂與聞。初,中書左丞許衡集唐、虞以來嘉言善政,爲書以進。世祖嘗令恂講解,且命太子受業焉。又詔恂於太子起居飲食,慎爲調護,非所宜接之人,勿令得侍左右。恂言:「太子,天下本,付託至重,當延名德與之居處。」帝深然之。
恂早以算術名,裕宗嘗問焉。恂曰:「算數,六藝之一。定國家,安人民,乃大事也。」每侍左右,必發三綱五常、爲學之道,及歷代治忽興亡之所以然。又以遼、金之事近接耳目者,論著其得失上之。裕宗問以心之所守,恂曰:「許衡嘗言:人心如印板,惟板本不差,則雖摹千萬紙皆不差;本既差,則摹之於紙無不差矣。」詔擇勳戚子弟,使學於恂。及恂從裕宗撫軍稱海,乃以諸生屬之許衡。衡告老而去,復命恂領國子祭酒。國學之制,實始於此。
帝以金《大明曆》歲久浸疏,欲釐正之,知恂精於算術,遂以命之。恂薦許衡能明曆理,驛召衡赴闕,命領改曆事,官屬悉聽恂辟置。至元十六年,授嘉議大夫、太史令。十七年,曆成,賜名《授時曆》。
十八年,卒,年四十七。初,恂病,裕宗屢遣醫診治。及葬,賻鈔二千貫。後帝思治曆之功,以鈔五十貫賜其家。延祐二年,賜推忠守正功臣、光禄大夫、司徒、上柱國、定國公,諡文肅。子寬、賓,並從許衡游,得星曆之傳於家學。裕宗嘗召見,語之曰:「汝父起於書生,貧無貲蓄。今賜汝五千貫鈔,用盡可復以聞。」恩恤之厚如此。寬由保章正,歷兵部郎中,知蠡州。賓由保章副,累遷秘書監。
郭守敬,字若思,順德邢臺人。生有異禀,巧思絶人。祖父榮,通算學,習水利。時劉秉忠、張文謙、張易、王恂同學於易州紫金山,榮使守敬從秉忠受學。
中統三年,文謙薦守敬於世祖。召見,面陳水利六事:一,引中都玉泉水至通州,又於藺榆河口開河,避浮雞
之險。二,引順德達活泉灌田。三,開順德澧河故道。四,引漳、滏二河入澧河灌田。五,引懷孟沁河入御河灌田,六,開黄河引河,由新、舊孟州至温縣灌田。世祖歎曰:「任事者如此,人不爲素餐矣!」授提舉諸路河渠。四年,授銀符、河渠副使。
至元元年,從張文謙行省西夏。修中興路唐來、漢延二渠,凡舊渠之壞廢者,皆更立閘堰以通灌溉,民便之。
二年,授都水少監。守敬言:「京師西麻峪村,分引盧溝水東流,穿西山而出,是爲金口,灌溉之利,不可勝言。兵興以後,典守者以大石塞之。若按故蹟,使水通流,可以助京畿之漕運。」又言:「當於金口西預開減水口,通大河,防漲水突入之患。」帝善之,而未施行。
十二年,丞相伯顔伐宋,議立水站,命守敬按視。守敬自陵州至大名,又自濟州至沛縣,又南至吕梁,又自東平至綱城,又自東平清河逾舊黄河至御河,自衛州御河至東平,自東平西南水泊至御河,乃得汶、泗與御河相通形勢,爲圖奏之。
初,秉忠以《大明曆》自遼、金承用二百餘年,浸已後天,議修正之,事未及行而秉忠卒。十三年,宋平,帝思用其言。遂以守敬與王恂率南北日官,分掌測驗推步於下,而命文謙與樞密副使張易領之,左丞許衡以通算理,亦命參預其事。守敬以測驗由於儀表,作簡儀、仰儀、正方案、景符、闚几諸器,測驗之精,不爽毫釐。是年,都水監併於工部,守敬除工部郎中。
十六年,改局爲太史院,王恂爲太史令,守敬爲同知太史院事,賜印,立官署。及奏進儀表式,守敬當世祖前指陳算理,至於日昃,帝聽之無倦容。奏請設監候官二十七所,立表取直測景,從之。自丙子之冬至日測晷景,得丁丑、戊寅、己卯三年冬至加時,減《大明曆》十九刻二十分,又增損古歲餘歲差法,上考春秋以來冬至,無不盡合。以月食術及金水二星距、冬至日躔,校舊曆,退七十六分。以日轉遲疾中平行度,驗月離宿度,加舊曆三十刻。以綫代管窺測赤道宿度,以四正定氣立損益,以定日之盈縮,分二十八限爲三百六十六,以定月之遲疾。以赤道變九道定月行,以遲疾轉定度分定朔,而不用平行度。以日月實合時刻定晦,而不用虚進法。以躔離朓朒定交食。其法視古皆密。又悉去諸曆積年日月法之傅會,一本天道自然之數,可以施之永久。
十七年,新曆成。守敬與諸臣奏上,賜名《授時曆》,頒行天下。
十九年,王恂卒。時新曆雖頒,然推步之式,與立成之數,皆未有定稿。守敬比次編類,整齊分秒,爲《推步》七卷,《立成》二卷,《曆議稿》三卷,《乾坤選釋》二卷,《上中下三曆法式》十二卷。二十年,守敬拜太史令,奏上之。又有《時候箋注》二卷,《修改源流》七卷,《儀象法式》二卷,《晷景考》二十卷,《五星細行考》五十卷,《古今交食考》一卷,《新測二十八舍雜坐諸星入宿去極》一卷,《新測無名諸星》一卷,《距離考》一卷,並藏之官。
二十八年,守敬建言引白浮泉水經瓮山泊,自西水門入城,匯於積水潭,復出南水門入舊運糧河,可省通州至大都陸運之費。從之。事具《河渠志》。
三十年,世祖還自上都,過積水潭,見舳艫蔽水,大悦,賜名通惠河,賜守敬鈔一萬二千五百貫,以舊職兼提調通惠河漕運事。三十一年,拜昭文館大學士、知太史院事。
大德二年,召守敬至上都,議開鐵幡竿渠。守敬奏:「山水頻年暴下,非大爲渠堰,廣六七十步不可。」執政難之,縮其廣三之一。明年大雨,山水下注,渠不能容,漂没人畜廬帳,幾犯行宫。成宗謂左右曰:「郭太史神人也,惜其言不用耳。」七年,詔内外官年及七十,並聽致仕,獨守敬不允。自是翰林、太史院、司天臺官不致仕,著爲令。延祐三年卒。
其門人齊履謙謂守敬:「純德實學,爲世師法,其不可及者有三:一曰水利之學,二曰曆數之學,三曰儀象製造之學。」許衡尤推服守敬,以爲異人云。
史臣曰:先正阮文達公有言:「推步之要,測與算二者而已。郭守敬簡儀、仰儀之製,前此言測候者未及也。垛積招差、句股弧矢之法,前此言步算者弗知也。測之精,算之密,上考下求,若應準繩,可謂集古法之大成,爲將來之典要者矣。」
齊履謙,字伯恒,大名人。父義,通算術。履謙年十一,教以推步星曆之法。至元十六年,初立太史局,改治新曆,履謙補星曆生。太史王恂問以算數,履謙隨問隨答,恂大奇之。新曆成,復預修《曆經》、《曆議》。二十九年,授星曆教授。都城刻漏舊以木爲之,其形如碑,名碑漏,内設曲筒,鑄銅爲丸,自碑首轉行而下,鳴鐃以爲節。久壞,晨昏失度。大德元年,中書省使履謙視之,因見刻漏旁有宋舊銅壺四,於是按圖考定蓮花、寶山等漏,命工改作。又請重建鼓樓,增置更鼓,當時遵用之。
二年,遷保章正,始專曆官之政。三年八月朔,時加巳,依曆,日蝕二分有奇,至其時不蝕。履謙曰:「當蝕不蝕,在古有之,矧時近午,陽盛陰微,宜當蝕不蝕。」遂考唐開元以來當蝕不蝕者凡十事以聞。六年六月朔,時加戌,依曆,日蝕五十七秒。衆以涉交既淺,且近濁,欲匿不報。履謙曰:「吾所掌者,常數也,其食與否,則係於天。」獨以狀聞,及其時,果食。衆嘗争没日,不能決,履謙曰:「氣本十五日,而間有十六日者,餘分之積也。故曆法以所積之日,命爲没日,不出本氣者爲是。」衆服其議。
七年,上以地震,詔問弭災之道。履謙按《春秋》,言:「地爲陰而主静,妻道、子道、臣道也。三者失其道,則地爲之弗寧。大臣當反躬責己,去專制之威,以答天變。」時成宗寢疾,宰相有專威福者,故履謙言及之。九年冬,始立南郊,祀昊天上帝,履謙攝司天臺官。舊制:享祀,司天雖掌時刻,無鐘鼓更漏,往往至旦始行事。履謙請用鐘鼓更漏,俾早晏有節,從之。
至大二年,太常請修社稷壇,及浚太廟庭中井。或以太歲所直,欲止其役。履謙曰:「國家以四海爲家,歲君豈專在是耶?」三年,擢授時郎、秋官正,兼領冬官正事。四年,仁宗即位,臺臣言履謙有學行可教國學子弟,擢國子監丞,改授奉直大夫、國子司業,與吴澄並命,時號得人。未幾,復以履謙僉太史院事。
皇慶二年春,彗星出東井。履謙奏宜增修善政,以答天意,因陳時務八事。仁宗爲之動容,顧宰臣命速行之。延祐元年,復以履謙爲國子司業。時初命國子生歲貢六人,以入學先後爲次第。履謙曰:「不考其業,何以興善得人?」乃酌舊制,立升齋、積分等法,每季考其學行,以次遞升。既升上齋,又必踰再歲,始與私試。孟月、仲月試經疑、經義,季月試古賦、詔、誥、章、表、策,蒙古色目試明經策問。辭理俱優者一分,辭平理優者爲半分,歲終積至八分者充高等,以四十人爲額。然後集賢、禮部定其藝業及格者六人,以充歲貢。三年不通一經及在學不滿一歲者,並黜之。帝從其議。
五年,出爲濱州知州,丁母憂,不果行。至治元年,拜太史院使。泰定二年九月,以本官奉使宣撫江西、福建,黜罷官吏貪污者四百餘人。州縣有以先賢子孫充房夫諸役者,悉遣之。福建憲司職田,每畝歲輸米三石,民不勝苦。履謙命准令輸之,由是召怨。及還都,憲司果以他事誣之。未幾,皆坐事免,履謙始得直,復爲太史院使。天曆二年九月卒。
著《大學四傳小注》一卷,《中庸章句續解》一卷,《論語言仁通旨》二卷,《書傳詳説》一卷,《易繫辭旨略》二卷,《易本説》四卷,《春秋諸國統紀》六卷,《經世書入式》一卷,《外篇微旨》一卷,《二至晷景考》二卷,《經串演操八法》一卷。
履謙以律本於氣,氣候之法具載前史,欲擇僻地爲密室,取金門之竹及河内葭莩以候氣,列其事上之。又得黑石古律管一,長尺有八寸,外方,内圓空,中有隔,隔中有小竅。隔上九寸,其空均直,約徑三分,以應黄鐘之數;隔下九寸,其空自小竅殺至管底,約徑二寸餘。其製與律家所説不同,蓋古所謂玉律者也。適履謙遷他官,事遂寢,有志者深惜之。至順三年五月,贈翰林學士、資善大夫、上護軍,追封汝南郡公,諡文懿。
【校勘記】
[一]「學士」,原作「舉士」,據《元史》卷一六〇列傳第四十七《李冶傳》改。
本章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