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元史卷之一百九十一 列傳第八十八

《新元史》——柯劭忞

王構士熙 士點 魏初 劉敏中 宋衜 焦養直 楊桓 尚野師簡 李之紹 謝端 曹鑑

王構,字肯堂,東平人。父公淵,金末山東大亂,其三兄皆攜妻孥南遷,公淵獨願守墳墓,不肯從。

構少以詞賦入鄉學,行臺從事賈居貞一見器之,使其子受學,遂從居貞至京師。

至元十一年,授翰林國史院編修官。丞相伯顔伐宋,命構草詔聲其罪,甚稱帝旨。宋亡,詔構與翰林學士李槃訪賢才。構至臨安,言於董文炳:「宋三館圖書及太常禮器鹵簿,宜輦於京師。」從之,宋《實録》、《國史》得不亡。擢翰林應奉文字,遷修撰。構受業於東平李謙,推謙先擢應奉,構始受命,士論賢之。和禮霍孫拜司徒,辟爲司直。阿合馬死,和禮霍孫當國,剗除蠹弊,構之力居多。歷吏部、禮部郎中。改太常少卿,定親享太廟儀注。俄拜江北淮東道提刑按察副使,召見便殿,帝親授敕書,賜上尊以遣之。入爲治書侍御史。時桑哥秉政,嫉士之方直者,檄構與不忽木檢覈燕南錢穀,限一月治辦。事竣已逾期,構謂不忽木曰:「有罪我當任之,不以累公也。」會桑哥伏誅,乃免。再入翰林爲侍講學士。

成宗即位,遷學士,參議中書省事。有請括江南田賦者,執政欲聽之,構與平章政事何榮祖力言不可,事獲已。後以病去官。久之,起爲濟南路總管。諸王官屬怙勢横行,民莫敢忤視,構聞諸朝,徙王於北邊。武宗即位,以纂修國史趣召入都,拜翰林學士承旨。卒,年六十六。

構文章典雅,練習朝廷掌故,撰《追諡太祖册》、《世祖諡册》、《武宗立皇后册》,尤爲世所傳誦。好汲引寒士。孔顔孟學教授陳儼,年幾五十,以構薦,擢爲監察御史,遷翰林直學士、國史院編修官。王愷年七十,請於朝,俾以待制致仕。其門下士官清要者,亡慮數十人。後贈大司徒,追封魯國公,諡文肅。有文集三十卷。

子士熙,字繼學。泰定中,累官治書侍御史、中書參知政事。致和元年,泰定帝崩於上都,士熙與中書左丞朵朵等留守大都,僉樞密院事燕鐵木兒舉兵立文宗,執士熙等下獄,流於遠州,並籍其家。天曆二年,與朵朵等十二人放還鄉里。後起爲南臺御史中丞,卒。

士點,字繼志,僉淮西廉訪司事,遷雲南廉訪使,再擢江東廉訪使,卒。贈中書平章政事,追封趙國公。士點善篆書,爲當時第一。

魏初,字大初,弘州順聖人。祖珪,金進士。父思廉,金甄官署令。從祖璠,金翰林修撰。世祖居潛邸,聞璠名,徵至和林,訪以當世之務。璠條陳便宜三十餘事,如:定官號、頒俸禄、功罪有賞罰、能否有升降、重農業、嚴告訐、杜僥倖,復漢之常平、宋之經筵,皆當時急務。又舉名士六十餘人以對。世祖嘉納之。以疾卒於和林,賜諡靖肅。璠無子,以初爲後。

初好讀書,尤長於《春秋》。中統元年,始立中書省,辟爲掾史,兼掌書記。未幾,以祖母老,辭歸隱居教授。會詔左丞許衡、學士竇默及京師諸儒各陳經史、前代帝王嘉言善政,選進讀之士,有司以初應詔。帝雅重璠名,詢知初爲璠孫,歎獎久之,即授國史院編修官。尋拜監察御史。首言:「法者持天下之具,御史臺則守法之司也。方今法有未定,百司無所持循,宜參酌考定,頒行天下,」時論韙之。

帝宴羣臣於上都行宫,有不能釂大卮者,免其冠服。初上疏曰:「臣聞君猶天也,臣猶地也,尊卑之禮,不可不肅。方今内有太常、有史官、有起居注,以議典禮、記言動;外有高麗、安南使者入貢,以觀中國之儀。昨聞錫宴大臣,威儀弗謹,非所以尊朝廷、正上下也。」疏入,帝嘉納之。時襄樊未下,將括民兵,或請自大興始。初言:「京師天下之本,要在殷盛,建邦之初,詎宜騷擾?」從之。初又言:「舊制,常參官諸州刺史,上任三日,舉一人自代,况風紀之職與常員異?請自今監察御史、按察司官在任一歲,各舉一人自代,所舉不當有罰,不惟砥礪風節,亦可爲國得人。」遂舉勸農副使劉宣自代。

出僉陝西四川按察司事,歷陝西河東按察副使,入爲治書侍御史。又以侍御史行御史臺事於揚州,擢江西按察使。尋徵拜侍御史。行臺移建康,出爲中丞。卒年六十一。子必復,集賢侍講學士。

劉敏中,字端甫,濟南章邱人。張榮行臺掾劉鼎之孫也。幼卓異不凡,年十三,語其父景石曰:「昔賢足於學而不求知,豐於功而不自衒,此後人所弗逮者。」父奇之。敏中嘗與同儕言志曰:「自幼至老,相見而無愧色,乃吾志也。」至元十一年,由中書掾擢兵部主事,拜監察御史。權臣桑哥秉政,敏中劾其奸邪,不報,遂辭職歸。既而起爲御史臺都事。時同官王約以言去,敏中杜門稱疾,臺臣請視事,敏中曰:「使約無罪而被劾,吾固不當出。誠有罪,則我既爲同僚,又爲交友,不能諫止,亦不爲無過也。」出爲燕南肅政廉訪副使。召拜國子司業,遷翰林直學士,兼國子祭酒。

大德七年,詔遣宣撫使巡行諸道,敏中出使遼東山北。守令恃貴倖貪暴者,一繩以法。錦州雨水爲災,輒發廪振之。事竣,除東平路總管,擢陝西行臺治書侍御史。九年,召爲集賢學士,商議中書省事。上疏陳十事,曰整朝綱、省庶政、進善良、剔姦蠹、顯公道、杜私門、廣恩澤、實鈔法、嚴武備、舉封贈。帝嘉納之。

武宗即位,召敏中至上京,庶政多所咨訪。授集賢學士,兼太子贊善,仍商議中書省事,賜金幣有加。頃之,拜河南行省參知政事,俄改中臺侍御史。出爲淮西肅政廉訪使,轉山東宣慰使,遂召爲翰林學士承旨。詔公卿集議弭災之道,敏中疏陳七事,皆當時要政。以疾還鄉里。

敏中義不苟進,進必有所匡救,援據今古,雍容不迫。或鬱而弗伸,則戚形於色,中夜歎息,至淚濕枕席。延祐五年卒,年七十六。贈光禄大夫、柱國,追封齊國公,諡文簡。

宋衜,字弘道,潞州長子人。祖元吉,金兵部員外郎。衜幼好學,年十七,避地襄陽。已而北歸,屏居河内者十有五年。趙璧經略河南,聞其名,禮聘之。

中統三年,擢翰林修撰。李璮畔,璧行中書省事於濟南,至元五年大兵圍襄陽,璧行元帥府事,衜皆從行,軍事多所咨訪。六年,高麗權臣林衍廢國王而立其弟温,詔遣國王頭輦哥暨璧將兵討之,以衜爲行省員外郎,賫詔徙江華島居民於平壤。復命,帝甚悦,賜衣段。授河南路總管府判官,不赴。十三年,入爲太常少卿。屬省併官制,兼領籍田署事。

十六年,皇太子召見,應對詳雅,自是數蒙顧問。十八年,除秘書監。十九年,江西分地當署郡縣守令,太子皆命衜銓舉。二十年,初立詹事院,遷衜爲太子賓客[一]。二十三年,卒。有《秬山集》十卷,行於世。

焦養直,字無咎,東昌堂邑人。夙以才器稱。至元十八年,世祖改符寶郎爲典瑞監,思得一儒者居之。近臣有以養直薦者,帝即命召見,奏對稱旨,以真定路儒學教授超拜典瑞少監。

二十四年,從征乃顔,自北道赴行在,路險梗,上甚憫之,賜生口、貂衣帽、玉帶、鑌刀各一。二十八年,賜宅一區。入侍帷幄,陳説帝王政治,帝聽之忘倦。嘗語及漢高帝起自側微,養直從容論辨,帝然之。

大德元年,成宗幸柳林,命養直進講《資治通鑑》,因陳規諫之言,賜酒及鈔萬七千五百貫。二年,賜金帶、象笏。三年,遷集賢侍講學士,賜通犀帶。七年,詔傅太子於宫中,啟沃誠懇,帝聞之大悦。八年,代祀南海。九年,進集賢學士。十一年,遷太子諭德。至大元年,授集賢大學士,告老歸,卒於家。贈資德大夫、河南等處行中書省左丞,諡文靖。

子德方,以蔭爲興國路總管府判官。

楊桓,字武子,兖州人。幼警悟,讀《論語》至「宰予晝寢」章,慨然有立志,由是終身非疾病未嘗晝寢。中統四年,近侍堅通使濟南,見桓賢,薦之,補濟州教授。後由濟寧路教授召爲太史院校書郎。奉敕撰《儀表》、《銘曆日序》,文辭典雅,賜楮幣千五百緡,辭不受。遷秘書監丞。至元三十年,拜監察御史。有得玉璽於木華黎曾孫碩德家者,桓辨識其文曰:「受命於天,既壽永昌」,乃頓首言曰:「此歷代傳國璽,亡久矣。今宫車宴駕,皇太孫龍飛,而璽復出,天其彰瑞應於今日乎?」即爲文述傳國璽始末[二],表上於徽仁裕聖皇后。

成宗即位,桓疏上時務二十一事:一曰郊祀天地。二曰親享太廟,備四時之祭。三曰先定首相。四曰朝見羣臣,訪問時政得失。五曰詔儒臣,以時侍講。六曰設太學及府州儒學,教養生徒。七曰行誥命,以褒善叙勞。八曰異章服,以别貴賤。九曰正禮儀,以肅宫庭。十曰定官制,以省内外冗員。十一曰講究錢穀,以裕國用。十二曰訪求曉習音律者,以協太常雅樂。十三曰國子監不可隸集賢院,宜正其名。十四曰試補六部、寺、監及府、州、司、縣吏。十五曰增内外官吏俸禄。十六曰禁父子骨肉奴婢相告訐。十七曰定婚姻聘財。十八曰罷行用官錢營什一之利。十九曰復笞杖,以别輕重之罪。二十曰郡縣吏自中統前仕宦者,宜加優異。二十一曰爲治之道,宜各從本俗。疏奏,帝嘉納之。未幾,擢秘書少監,預修《大一統志》。秩滿,歸兖州,以貲業悉讓弟楷,鄉里稱焉。大德三年,以國子司業召,未赴,卒,年六十六。

桓爲人寬厚,事親篤孝。博覽羣籍,尤精篆籀之學。著《六書統》、《六書泝源》、《書學正韻》,大抵推明許慎之説,皆行於世。

尚野,字文蔚,其先保定人,徙滿城。至元十八年,以處士徵爲國史院編修官。二十年,兼興文署丞。出爲汝州判官。廉介有守,憲司屢薦之。二十八年,遷南陽縣尹。初至,獄訟充斥,野裁決如流,旬日遂無事。改懷孟河渠副使,會遣使問民疾苦,野建言水利有成法,宜隸有司,不宜復置河渠官。事聞於朝,河渠官遂罷。

大德六年,遷國子助教。諸生入宿衛者,歲從幸上都,丞相哈剌哈孫始命野分學於上都,以教諸生,仍鑄印給之。上都分學,自野始。俄遷國子博士。野謂諸生曰:「學未有得,徒事華藻,若持錢買水,所取有限。能自鑿井及泉而汲之,不可勝用矣。」士論稱之。

武宗即位,仁宗爲皇太子,召野爲太子文學,多所裨益。時從賓客姚燧、諭德蕭入見,太子爲加禮。至大元年,除國子司業。近臣奏分國學西序爲大都路學,帝已可其奏,野謂國學、府學同署,不合禮制,事遂寢。四年,拜翰林直學士、知制誥同修國史。詔野赴吏部試用蔭補官,野多所優假。或病其太寬,野曰:「今初設此法,冀將來者習《詩》《書》,知禮義耳,非必責效目前也。」衆乃服。

皇慶元年,遷翰林侍講學士。延祐元年,改集賢侍講學士,兼國子祭酒。二年夏,移疾歸,滿城四方來學者益衆。六年,卒於家,年七十六。贈通奉大夫、太常禮儀院使、護軍,追封上黨郡公,諡文懿。野事繼母以孝聞。文辭典雅,一本經術。

子師易,蘄州路總管府判官;師簡,字虞仲,以薦爲大都學正,拜監察御史,至正初擢奎章閣侍書學士、同知經筵事,卒,贈翰林侍讀學士、護軍,追封上黨郡公,諡文肅。

李之紹,字伯宗,東平平陰人。自幼穎悟,從東平李謙學。家貧,教授鄉里。至元三十一年,纂修《世祖實録》,以謙與馬紹薦,授將仕佐郎,翰林國史院編修官。直學士姚燧欲試其才,凡翰林應制文字積十餘事,並付之。之紹援筆立成,燧驚喜曰:「可謂名下無虚士也。」

大德二年,聞祖母疾,辭歸。復除編修官,累遷太常博士。九年,丁母憂。起復,終不能奪。至大三年,仍授太常博士,遷翰林待制。皇慶元年,遷國子司業。延祐三年,擢奉政大夫、國子祭酒。四年,擢朝列大夫、同僉太常禮儀院事。六年,改翰林直學士,復以疾還。七年,召爲翰林直學士。至治二年,遷翰林侍講學士、知制誥同修國史。三年,告老歸。泰定三年八月,卒,年七十三。子勗,蔭父職,同知諸暨州事。

謝端,字敬德,其先遂寧人,後徙武昌。祖父元賁,精於數學,制使孟珙敬禮之。一夜,叩門,謂珙曰:「流星出下階,没西方,占爲天士亡,吾必當之。明年大將卒,公是也。」已而果然。

端幼穎異,弱冠與尚書宋本同學,又同教授江陵城中,以文學齊名,時號「謝宋」。史杠宣慰荆南,薦之姚燧。燧方以文章自負,少所許可,以所爲文示端。端一讀,即指擿其用意所在,燧歎獎不已。

延祐五年,擢進士乙科,授承事郎、同知湘陰州事。歲滿,入爲國子博士,遷太常博士。泰定四年夏四月,盜入太廟,失第八室黄金主。明日,當時享,衆議爲位祀之。端言:「四時之祭,皆用孟月,有故則用仲月。今盜入祏室,震驚神靈,當用仲月。」上從之。尋除翰林修撰,遷待制,以選爲國子司業,遂爲翰林直學士,階太中大夫。

端吏事精敏,在湘陰,猾吏束手,不敢舞文法。盜有殺賈人而攘其財,其家累訟於官,皆以無佐證,不爲理。端自往捕之,盜不伏,鞫其妻,妻時時仰視屋椽。端曰:「贓在是矣。」發屋椽,獲贓,盜始吐實,一州神之。部使者行部旁郡,滯訟皆委端讞,端剖決如流,有能名。

其文章體裁嚴謹,居翰林久,至順、元統以來制册,多出其手。預修文宗、明宗、寧宗三朝《實録》及累朝功臣列傳。初,文宗建奎章閣,搜羅中外才俊置其中,嘗語阿榮曰:「當今文學之士,朕惟未識謝端。」亡何,文宗崩,竟不及用端。端卒於後至元六年,年六十二。贈國子祭酒、陳留郡侯,諡文安。

曹鑑,字克明,大都宛平人。幼穎悟,既冠,通《五經》大義。

大德五年,用翰林侍讀學士郝彬薦,爲鎮江路淮海書院山長。十一年,南行臺中丞廉恒辟爲掾,除興文署令。伴送安南使者,應對捷敏,使者嘆服,以爲中國有人。

至治二年,授江浙行省左右司員外郎。明年,奉旨括釋氏白雲宗田,不數月而事集,纖毫無擾。遷湖廣行省左右司員外郎。時丞相忽剌歹怙勢作威福,僚屬畏之,鑑遇事不爲回撓。湖北廉訪司舉鑑宜居風紀,不報。

天曆元年,調江浙財賦府副總管。屬大水,鑑減其賦什六七,勢家因而詭免者,鑑覈實,諭令首輸。

元統二年,擢同僉太常禮儀院。鑑明習掌故,集議明宗皇后祔廟,援據《禮經》,辯析精審,君子多之。至元元年,以中大夫進禮部尚書。卒,年六十五。追封譙郡侯,諡文穆。

鑑性純孝,親族貧乏者周恤恐後。歷官三十餘年,僦屋以居,殁之日,家無餘貲,惟蓄書數千卷,皆手自較定者。鑑官湖廣行省,有主簿顧淵白餽辰砂一包,鑑受之,未及啟封。後有同僚過鑑,欲求辰砂合藥,鑑取視之,乃黄金三兩,驚歎曰:「淵白以我爲何如人!」時淵白已卒,呼其子歸之。其廉慎如此。

【校勘記】

[一]「賓客」,原作「賓容」,據《元史》卷一七八列傳第六十五《宋衜傳》改。

[二]「傳國璽」,「傳」原作「傅」,據上文及《元史》卷一六四列傳第五十一《楊恒傳》改。

本章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