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公爲泰吕成,舊本脱「爲」字,今據標題補。孫云:「吕氏春秋侈樂篇:『齊之衰也,作爲大吕。』高誘注:『大吕,陰律十二也。』」洪云:「吕氏春秋貴直篇:『無使齊之大吕陳之廷。』史記樂毅列傳『大吕陳于玄英』,索隱:『大吕,齊鐘名。』即景公所鑄。」謂晏子曰:「吾欲與夫子燕。」對曰:「未祀先君而以燕,非禮也。」公曰:「何以禮爲?」對曰:「夫禮者,民之紀,紀謂别理絲縷使不亂,喻彝倫攸叙也。紀亂則民失。紀亂則民無所託命。亂紀失民,危道也。」公曰:「善。」乃以祀焉。祀猶祭也。祭有四義:一,可以虚中致其誠敬。二,可以充不匱之孝思。三,可使境内之民莫不敬。四,當有大澤惠及于下。如此則私欲滅而德配先祖矣。此與外下九章旨有相同者。
本章完!景公爲泰吕成將以燕饗晏子諫第十二舊脱「燕」字,據總目補。
《晏子春秋校註》——多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