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愛問:「『知止而後有定』(1),朱子以為『事事物物皆有定理』(2),似與先生之說相戾。」
先生曰:「於事事物物上求至善,卻是義外也(3)。至善是心之本體,只是『明明德』到『至精至一』(4)處便是。然亦未嘗離卻事物。本注所謂『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(5)』者得之。」
【譯文】
徐愛問道:「《大學》之中『知止而後有定』,朱熹認為是指萬事萬物都有定理,這好像與您的看法不一致。」
先生說:「從萬事萬物上去探求至善,就是把義視作外在的東西了。至善是屬於內心本體的,只要『明明德』到了惟精惟一的地步便能做到至善。但這也沒有離開具體事物。朱熹《大學章句》中所說的『窮盡天理而不帶一絲一毫的私慾』的人,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。」
(1) 《大學》原文。
(2) 見朱熹《大學或問》:「能知所止,則方寸之間,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。」
(3) 義外,見《孟子·告子上》第四章:「仁,內也,非外也。義,外也,非內也。」
(4) 精一,見《書經·大禹謨》:「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;惟精惟一,允執厥中。」使心不雜以人為而得其正,即是精一之功。王守仁以為「惟精是惟一的工夫。」
(5) 此句為朱熹對《大學》篇首第一句之解,原文為:「言明明德新民,皆當至於至善之地而不遷。蓋必其有以盡夫天理之極,而無一毫人欲之私也。」
本章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