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九

《傳習錄》——王陽明

【原文】

問「志至氣次」(1)

先生曰:「志之所至,氣亦至焉之謂,非極至、次二(2)之謂。『持其志』,則養氣在其中;『無暴其氣』,則亦持其志矣。孟子救告子之偏,故如此夾持(3)說。」

【譯文】

問「志至氣次」的意思。

先生說:「說的是志到了一定程度,氣也就到了相同程度,並必須先立志向,然後才能存養意氣。『持其志』,那麼養氣就在其中;『無暴其氣』,也就是堅持志向。孟子為了糾正告子的偏執,才一分為二來說的。」

(1) 出自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第二章:「夫志,氣之帥也;氣,體之充也。夫志至焉,氣次焉。故曰:『持其志,無暴其氣。』」

(2) 出自朱熹《四書章句集注》中解釋,「若論其極,則志固心之所之,而為氣之將帥;然氣亦人之所以充滿於身,而為志之卒徒者也。故志固為之極,而氣即次之」。然而陽明認為志至非至於極致之謂,氣次非居於第二之謂,由此反對朱熹之學。

(3) 夾持,左右扶持,使之不偏。

本章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