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澄在鴻臚寺倉居(1),忽家信至,言兒病危,澄心甚憂悶,不能堪。
先生曰:「此時正宜用功,若此時放過,閒時講學何用?人正要在此等時磨煉。父之愛子,自是至情,然天理亦自有個中和處,過即是私意。人於此處多認做天理當憂,則一向憂苦,不知己是『有所憂患不得其正』(2)大抵七情(3)所感,多只是過,少不及者。才過,便非心之本體,必須調停適中始得。就如父母之喪,人子豈不欲一哭便死,方快於心;然卻曰『毀不滅性』(4),非聖人強制之也,天理本體自有分限,不可過也。人但要識得心體,自然增減分毫不得。」
【譯文】
陸澄跟隨先生在南京鴻臚寺小住,忽收家信一封,說兒子病危,他心裡萬分憂愁,不能忍受。
先生說:「現在正是用功的時候,如果放過這個機會,平時學習有什麼用呢?人就是要在此時刻才能得到意志的磨煉。父親關愛兒子,是最自然的感情流露,但天理也有個中正適度,超過這個限度就是私慾。在這種情況下,人大多認為按照天理應當是一副憂戚狀,便一味地悲愴起來,但這卻正是『有所憂患不得其正』。一般來說,七情的表露,往往過分的多,不及的少。稍稍有點過分,便不是心的本體,必須進行調節直到適中才好。比如父母去世,作為人子難道不想一下子哭死,才能化解心中的悲痛;然而《孝經》卻說『毀不滅性』,這並非聖人要強人所難,而是因為天理本體自有限度,不可過度。人只要認識了心的本來狀態,自然不能增減分毫。」
(1) 正德九年(1514),陽明遷南京鴻臚寺卿,陸澄等從學跟隨。倉居,暫住。
(2) 出自《大學》第七章:「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……心不在焉,視而不見,聽而不聞,食而不知其味。此謂修身在正其心。」。
(3) 七情,出自《禮記·禮運》:「何謂人情?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,弗學而能。」
(4) 出自《禮記·喪服四制》:「三日而食,三月而沐,期而練,毀不滅性,不以死傷生也。」
本章完!